江苏北人(688218):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 焦点热文
证券代码:688218 证券简称:江苏北人 公告编号:2022-068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
(相关资料图)
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公告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重要内容提示:
? 限制性股票拟归属数量:8.1万股
? 归属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批准及实施情况
(一)本次股权激励计划方案及履行的程序
1、本次股权激励计划主要内容
(1)股权激励方式:第二类限制性股票。
(2)授予数量: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为 180.00万股,约占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以下简称“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 11734.00万股的 1.53%。其中首次授予 145.00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1.24%;预留 35.00万股,约占激励计划草案公告时公司股本总额的 0.30%。
(3)授予价格:7.38元/股(调整后),即满足授予条件和归属条件后,激励对象可以每股7.38元的价格购买公司向激励对象增发的公司A股普通股股票。
(4)激励人数:首次授予 38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预留授予 5人,为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及骨干员工。
(5)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期限和归属安排具体如下: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 | 自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 | 自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 | 30% |
股票第二个归属期 | 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
首次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第三个归属期 | 自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归属安排 | 归属时间 | 归属权益数量占授予权益总量的比例 |
第一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二个归属期 | 自预留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后的首个交 易日至预留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内的最 后一个交易日止 | 30% |
第三个归属期 | 自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36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48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 | 40% |
①激励对象满足各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②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考核年度为 2021-2023年三个会计年度,分年度进行业绩考核并归属,以 2020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对各考核年度的营业收入值定比 2020年度营业收入值的增长率(A)进行考核,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各年度业绩考核目标如下表所示:
归属期 | 对应考核年度 | 营业收入增长率 | |
目标值(Am) | 触发值(An) | ||
第一个归属期 | 2021 | 20% | 16% |
第二个归属期 | 2022 | 50% | 40% |
第三个归属期 | 2023 | 100% | 80% |
考核指标 | 考核指标完成比例 | 公司层面归属比例 |
年度营业收入增长率 | A≥Am | 100% |
An≤A<Am | 80% | |
A<An | 0 |
预留限制性股票各归属期考核年度与首次授予一致。
③激励对象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E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 A | B | C | D | E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95% | 80% | 0 | 0 |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2、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已履行的决策程序和信息披露情况
(1)2021年 4月 26日,公司召开的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八次会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等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就本次激励计划相关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
同日,公司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以及《关于核实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名单>的议案》,公司监事会对本次激励计划的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出具了相关核查意见。
上述相关事项公司已于 2021年 4月 28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2)2021年 4月 28日,公司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独立董事公开征集委托投票权的公告》(公告编号:2021-014),根据公司其他独立董事的委托,独立董事王稼铭先生作为征集人就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的本次激励计划相关议案向公司全体股东征集投票权。
(3)2021年 4月 28日至 2021年 5月 7日,公司内部对本次激励计划首次授予的激励对象的姓名和职务进行了公示。在公示期内,公司监事会未收到任何人对激励对象提出的异议。2021年 5月 13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江苏北人机器人系统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的公示情况说明及核查意见》(公告编号:2021-017)。
(4)2021年 5月 18日,公司召开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及其摘要的议案》《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议案》《关于提请股东大会授权董事会办理股权激励相关事宜的议案》。并于 2021年 5月 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股东大会决议公告。
(5)2021年 5月 19日,公司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披露了《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内幕信息知情人及激励对象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自查报告》(公告编号:2021-021)。
(6)2021年 5月 18日,公司召开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九次会议、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激励对象名单及授予数量的议案》《关于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明确同意的独立意见。监事会对首次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前述相关事项公司于 2021年 5月19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www.sse.com.cn)进行了披露。
(7)2021年 12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四次会议与第三届监事会第四会议,分别审议通过了《关于向激励对象授予预留限制性股票的议案》。
董事会认为本激励计划规定的授予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确定以 2021年 12月 20日为预留授予日。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认为预留授予的激励对象主体资格合法有效,确定的预留授予日符合相关规定。监事会对截止预留授予日的激励对象名单进行核查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8)2022年 6月 2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七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调整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授予价格的议案》、《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9)2022年 12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会议、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议案》、《关于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公司独立董事对相关事项发表了独立意见,监事会对相关事项进行核实并发表了核查意见。
(二)历次限制性股票授予情况
公司于 2021年 5月 18日向激励对象首次授予 141.00万股限制性股票;2021年 12月 20日向 5名激励对象授予 31.00万股预留部分限制性股票。
授予日期 | 授予价格 (调整后) | 授予数量 | 授予人数 | 授予后限制性股票剩余数量 |
2021年 5月 18日 | 7.38元/股 | 141.00万股 | 44人 | 35.00万股 |
2021年 12月 20日 | 7.38元/股 | 31.00万股 | 5人 | 4.00万股 (已作废) |
截至本公告出具日,公司已完成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首次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工作。
二、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说明
(一)董事会就限制性股票归属条件是否成就的审议情况
2022年 12月 20日,公司召开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审议《关于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的议案》。
根据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对董事会的授权,董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规定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可归属数量为 8.1万股,同意公司按照激励计划的相关规定为符合条件的 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相关事宜。
董事会表决情况:5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公司独立董事对该事项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
(二)激励对象归属符合激励计划规定的各项归属条件的说明
1、根据归属时间安排,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
根据《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自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12个月后的首个交易日至相应批次授予之日起 24个月内的最后一个交易日止”。本次激励计划授予日为 2021年 12月 20日,因此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的第一个归属期为 2022年 12月 20日至 2023年 12月 19日。
2、预留授予限制性股票符合归属条件的说明
根据公司 2020年年度股东大会的授权,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限制性股票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成就,现就归属条件成就情况说明如下:
归属条件 | 达成情况 |
(一)公司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会计报告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者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2、最近一个会计年度财务报告内部控制被注册会计师出具否定意见或无法表示意见的审计报告; 3、上市后最近 36个月内出现过未按法律法规、《公司章程》、公开承诺进行利润分配的情形; 4、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实行股权激励的; 5、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公司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二)激励对象未发生如下任一情形: 1、最近 12个月内被证券交易所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2、最近 12个月内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认定为不适当人选; 3、最近 12个月内因重大违法违规行为被中国证监会及其派出机构行政处罚或者采取市场禁入措施; 4、具有《公司法》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董事、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 5、法律法规规定不得参与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的; 6、中国证监会认定的其他情形。 | 激励对象未发生前述情形,符合归属条件。 |
(三)归属期任职期限要求 激励对象获授的各批次限制性股票在归属前,须满足 12个月以上的任职期限。 | 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 5名激励对象中:1名激励对象因个人原因离职,预留授予仍在职的 4名激励对象符合归属任职期限要求。 |
(四)公司层面业绩考核要求 第一个归属期考核年度为 2021年。 以公司 2020年的营业收入值为基数,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0%,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16%≤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20%,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80%;2021年营业收入增长率<16%,则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为 0。 | 根据中汇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对公司 2021年年度报告出具的审计报告(中汇会审[2022]3044号):2021 年度公司实现营业收入587,427,407.92元,较 2020年度增长24.23%。公司层面归属比例达 100%。 | ||||
(五)个人层面绩效考核要求 所有激励对象的个人层面绩效考核按照公司现行的相关规定组织实施,并依照激励对象的考核结果确定其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激励对象的绩效考核结果划分为 A、B、C、D、E五个档次,届时根据以下考核评级表中对应的个人层面归属比例确定激励对象的实际归属的股份数量: 考核结果 A B C D E 个人层面100% 95% 80% 0 0 归属比例 若公司层面业绩考核指标达标,激励对象当年实际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个人当年计划归属的数量×公司层面归属比例×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激励对象当期计划归属的限制性股票因考核原因不能归属或不能完全归属的,作废失效,不可递延至以后年度。 | 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仍在职的 4名激励对象中:4名激励对象 2021年个人绩效考核评价结果为“A”,本期个人层面归属比例为 100%。 | ||||
考核结果 | A | B | C | D | E |
个人层面归属比例 | 100% | 95% | 80% | 0 | 0 |
公司对于部分未达到归属条件的限制性股票作废失效处理,详见《关于作废处理部分限制性股票的公告》。
(四)监事会意见
监事会认为: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同意符合归属条件的 4名激励对象归属 8.1万股限制性股票,本事项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等相关规定。
(五)独立董事意见
根据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草案)》和《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实施考核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的归属条件已经成就。本次符合归属条件的 4名激励对象的归属资格合法有效,可归属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为 8.1万股,归属期限为 2022年 12月 20日-2023年 12月 19日。本次归属安排和审议程序符合《公司法》《证券法》《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等的相关规定,不存在侵犯公司及全体股东利益的情况。
综上,我们同意公司在归属期内实施限制性股票的归属登记,为符合归属条件的激励对象办理第一个归属期的相关归属手续。
三、本次归属的具体情况
(一)授予日:2021年 12月 20日。
(二)归属数量:8.1万股。
(三)归属人数:4人。
(四)授予价格:7.38元/股(公司 2020年、2021年年度权益分派方案已实施完毕,因此授予价格由 7.52元/股调整为 7.38元/股)。
(五)股票来源:公司向激励对象定向发行公司 A股普通股股票。
(六)激励对象名单及归属情况
序号 | 姓名 | 国籍 | 职务 | 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数量(万股) | 可归属数量(万股) | 可归属数量占已获授予的限制性股票总量的比例 |
一、高级管理人员、核心技术人员 | ||||||
1 | 李定坤 | 中国 | 运营总经理、核心技术人员 | 14.00 | 4.20 | 30% |
小计 | 14.00 | 4.20 | 30% | |||
二、其他激励对象 | ||||||
骨干员工(合计 3人) | 13.00 | 3.90 | 30% | |||
总计(4人) | 27.00 | 8.10 | 30% |
除 1名激励对象因离职丧失激励对象资格,不符合归属条件,公司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 4名激励对象符合《公司法》《证券法》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规定的任职资格,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等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规定的激励对象条件,符合本次激励计划规定的激励对象范围,其作为公司本次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激励对象的主体资格合法、有效,激励对象获授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条件已成就。
监事会同意本次符合条件的 4名激励对象办理归属,对应限制性股票的归属数量为 8.1万股。上述事项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所规定的条件,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利益的情形。
五、归属日及买卖公司股票情况的说明
公司将根据政策规定的归属窗口期,统一办理激励对象限制性股票归属及相关的归属股份登记手续,并将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办理完毕股份变更登记手续当日确定为归属日。
六、限制性股票费用的核算及说明
公司根据《企业会计准则第 11号——股份支付》和《企业会计准则第 22号——金融工具确认和计量》,确定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公司将在授予日至归属日期间的每个资产负债表日,根据最新取得的可归属的人数变动、业绩指标完成情况等后续信息,修正预计可归属限制性股票的数量,并按照限制性股票授予日的公允价值,将当期取得的服务计入相关成本或费用和资本公积。
公司在授予日授予限制性股票后,已在对应的等待期根据会计准则对本次限制性股票相关费用进行相应摊销,具体以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年度审计报告为准,本次限制性股票归属不会对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
七、法律意见书的结论性意见
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律师认为,公司本次激励计划预留授予的限制性股票已进入第一个归属期,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相关归属安排符合《管理办法》《上市规则》及《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
八、上网公告附件
(一)独立董事关于第三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二)第三届监事会第十次会议决议;
(三)监事会关于 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归属名单的核查意见;
(四)江苏益友天元律师事务所关于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021年限制性股票激励计划预留授予部分第一个归属期符合归属条件暨部分限制性股票作废事项之法律意见书
特此公告。
江苏北人智能制造科技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
2022年 12月 21日
标签: